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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多利亚老品牌vic3308关于做好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通知

编辑:盛筠 审核:盛筠 发布日期:2022-10-04 阅读次数:

各位同学:

依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的有关要求,结合维多利亚老品牌vic3308实际情况,就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请和认定范围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对象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在籍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

2. 往年已经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无须重新提交申请。如修改认定等级,须重新提交申请。

3. 无论是否往年已通过认定还是今年新申请,都须在本学年进行认定。

4. 退役复学或入学的本科生,可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但不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二、 申请和认定程序

认定程序以学校通知为准。学校通知链接https://www.bit.edu.cn/tzgg17/wthd132/d45a6839c40643668b4a28d3340ca909.htm

三、材料提交

请各位申请认定的同学(包括2022级新生)完成以下内容:

(1) 在线填写申请并打印,操作参见附件。

(2) 在申请表上签字,连同有效证明材料于10月10日(9:00-17:00)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原继续教育楼219)各自辅导员处并登记。

2019级本科生交张老师68913748;

2022级硕士研究生交韩老师68913748;

2021级硕士研究生交黄老师68914740;

2020级硕士研究生交张老师68913748;

 博士研究生交李老师 68914740;

如有疑问请按上述联系方式和辅导员联系。

说明:2022级新生已经在迎新系统“绿色通道”填写过信息的,需要补充和修改相关信息,提交申请。

四、学校审核程序

1.学生资助中心在线审核

2.学校公示

学校在学生事务中心网站“校内公示”一栏中公示家庭经济困难等级和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档次,公示5个工作日。

3.学校审批

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建立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及数据库。


如有疑问请联系带班辅导员

联系地址:南门1号楼219屋

联系电话:010-68914740


维多利亚老品牌vic3308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