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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多利亚老品牌vic3308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共青团系统“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01 阅读次数:

各基层团支部、院级学生组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青年按照党的要求健康成长、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激发团员青年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基层团组织活力,增强榜样群体和先进个人的示范导向作用,校团委决定全面启动2016—2017年度共青团系统“五四”评优工作,维多利亚老品牌vic3308团委根据工作实际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要求
  1. 参评个人须为维多利亚老品牌vic3308注册团员。
  2. 2016级本科生、研究生(硕博连读生除外)不参评。
  3. 2016年3月至2017年3月期间受到校级记过(含)以上处分的个人不能参评任何个人项目,所在集体不能参评任何集体项目。
  4.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和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有不及格科目的学生原则上不能参评任何个人项目;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和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累计不及格超过10人次的学生团支部原则上不能参评任何集体项目。
  5.2015级学生团支部按照专业分流前的支部名称申请。
  二、评选项目设置及名额分配
  1. 等额评选项目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支部
  2. 差额评选项目
  青春榜样、优秀社团、“三走”先进组织单位、“雷锋”团队、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
  详见《评优项目说明》(附件1)、《名额分配表》(附件2)。
  三、工作安排
  1. 4月1日—4月10日
  个人项目、集体项目申报。
  2. 4月11日—4月17日
  学院团委审核材料,组织院级评选,并进行为期2天的公示。
  3. 4月18日—4月26日
  校团委组织材料审核,完成所有集体和个人项目的评选、答辩,并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3. 5月上旬
  校团委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四、材料提交
  (一)提交时间:4月10日17:00前
  (二)提交材料
  1.等额评选项目:各类奖项申报表
  只提交电子版,申请表命名方式为:项目+学号+姓名(示例:优秀团员+1120140000+张三),以支部为单位提交,文件夹命名方式为:等额评选项目+支部名(示例:等额评选项目+04000000团支部)。
  2.差额评选项目:①各类奖项申报表;②个人项目——不少于1000字的文字材料1份、1280×960像素的生活照1张、其他支撑材料;③集体项目——不少于  2000字的文字材料1份、1280×960像素的照片3张、其他支撑材料。
  只提交电子版,文件夹命名方式为:项目+姓名/团队名称(示例:优秀社团+XXXXX组织)。
  (三)提交方式
  发送至学院团委邮箱bitgdftw2016@163.com(邮件标题与材料文件夹标题相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院团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主持评优工作,由学院分团委具体组织申报及材料审核,确保各项信息的真实性。
  (二)规范工作流程。学院团委在本单位范围内组织评选,召开全委会确定拟报送名单,征求所在基层党委意见后报送校团委。
  (三)认真做好团员评议工作。各团支部、学生组织须召开民主评议大会,对个人奖项候选人进行民主评议。学院团委督促指导各团支部、学生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工作。
  (四)评选工作要突出优秀。强调先进集体和个人的示范性和典型性,坚持宁缺毋滥。
 
  联 系 人:姜曼     穆峰
  联系电话:81381290  15624950916
 
  附件1:评优项目说明
  附件2:名额分配表
  附件3:各项评优项目申报表


                                                     共青团维多利亚老品牌vic3308委员会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