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0809级本科生:
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关于201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名额说明的函》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10-2011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名额
2010-2011学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分配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449人,国家助学金名额1969人。
二、评选范围、用途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我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学年未获得校级以上社会捐助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资助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西部开发助学工程”资助以及本学年获得各类社会捐助的助学金的学生除外。
三、奖励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为目的,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目前已经获得其他社会捐助奖学金的同学,不得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
四、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良好;
5、2010-2011学年学习成绩优良率70%以上、无不及格科目;
6、身体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体育成绩达标;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所在宿舍卫生达标;
7、2010-2011学年两学期获得一次二等以上(含二等)、一次三等(含三等)以上本科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
8、本年度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五、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合格;
5、身体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体育成绩达标;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所在宿舍卫生达标;
6、本年度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六、申请及评审程序
1、根据国家奖助学金申请条件, 同学们提出申请,并提交:
(1)《北京理工大学2010-201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北京理工大学2010-2011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3,一式1份),A4纸双面打印。
(2)申请人基本情况简要介绍(500字以内,写明所在学院、专业、班级、学号、姓名,A4纸单面打印,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需提供)。
(3)《北京理工大学学生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律承诺》(附件4,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生需提供)一份,A4纸单面打印后签字。
(4)2010-2011学年成绩单(成绩单必须为教务处网站成绩,制成一页,(辅导员统一盖章,同学们可以不用一一到教学老师那里盖章),大一新生不用提供)。
(5)各类证明材料一份(如获奖证明等)。
(6)电子版拷到辅导员处。
2、学院将对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申请材料进行初选审查、公示及整理。
请08、09级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于9月28日下午17:00将材料交到中心教学楼634辅导员处汇总。(逾期不补)
请08、09级申请国奖助学金的同学于10月13日下午17:00将材料交到中心教学楼辅导员处汇总。(逾期不补)
附件:
1、《北京理工大学2010-2011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2、《北京理工大学2010-2011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3、《北京理工大学2010-2011学年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4、北京理工大学学生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律承诺
5、2010-2011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6、2010-2011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7、北京理工大学2010-2011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注意事项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