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17年春季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转研工部通知】
我校2017年春季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北京理工大学关于评选优秀毕业生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1、北京市优秀毕业研究生;
2、北京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范围
凡我校2017年春季符合研究生院双证预毕业名单中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均可参加校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
三、评选要求:
1、优秀毕业研究生必须具备思想政治素质高、学习成绩优良率高等基本条件,详细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请执行《北京理工大学关于评选优秀毕业生的规定》。北京市优秀毕业生要求符合北京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且在校期间荣获校级荣誉称号一次以上。
2、根据我校2016年春季毕业研究生的实际情况,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比例掌握在研究生毕业人数的10%,北京市优秀毕业研究生的比例掌握在研究生毕业人数的5%,北京市优秀毕业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择优选拔,即市级优秀毕业生同时也是校级优秀毕业生,占本学院分配的校级毕业生名额,具体名额分配请参看附件1。
3、请各学院初选推荐校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和北京市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于12月20日17:00前提交下列材料:
A.纸质版材料(送至信息楼2018室辅导员处)
校级优秀毕业生:
(1)附件2一式两份,不得修改表格格式,个人介绍部分精炼简化,打印到一面A4纸上,导师和学院意见齐全,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2017年春季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
北京市优秀毕业生:
(1)附件2一式两份、附件3一式两份,不得修改表格格式,个人介绍部分精炼简化,打印到一面A4纸上,导师和学院意见齐全,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彩色近期免冠冲印蓝底照片(1寸)1张,将学院、姓名写在照片背面;
(3)个人先进事迹材料一份,字数在2000字以上,A4纸双面打印(一级标题黑体三号加粗居中,二级标题黑体小三加粗,三级标题黑体四号加粗,正文宋体小四,页边距:左3cm 右2.5cm 上2.8cm 下2.5cm,页眉1.5cm,页脚1.5cm,正文行距为多倍行距1.25倍);
(4)校级以上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应与附件3“荣获称号记录”一栏所填一致(包括在读研究生期间的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等个人荣誉,不包含各类获奖论文、竞赛类奖项和各类奖学金等奖励以及此次优秀毕业生荣誉)
以上纸质版材料涉及个人信息的部分均需打印,手写无效。
B.电子版材料(发送至bitgdry@163.com)
(1)附件4;
(2)北京市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材料,文件命名为“学院+学号+姓名”(格式同纸质版)。
注:各学院应认真阅读通知和审核材料,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评选,一旦发现不合格材料,研究生工作部将直接取消该研究生的评优资格,概不退换增补。
附件:
1、2017年春季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分配表;
2、北京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3、北京市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4、2017年春季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
5、北京理工大学关于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规定。
研究生工作部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