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学工处】关于做好2011年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1年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11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二次放款及生源地贷款确认工作即将全面展开,为保证今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顺利进行,能够按时签约、放款,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
1. 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8月30日—9月30日 学院收集、整理学生申请材料,送交学生处
10月1日—10月22日 学生处录入贷款学生信息,审核申请材料
10月23日—10月29日 中国银行审核申请材料
学生处为学生办理中国银行借记卡
10月30日—11月5日 打印贷款合同、代借据、放款通知单
11月中旬 组织面签
2. 申请贷款所需材料。
请学院按照下述清单收齐学生申请材料,按照学生分别整理。
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有:
1)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1份,学生自行保存好复印件。
2) 《北京理工大学国家助学贷款新生申请表》,1份。
3) 《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3份复写。
4) 本人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3份。
5) 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卡)复印件,3份。
6) 父母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1份。
7)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书面说明(A4纸手写),1份。
8) 未成年人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9) 未成年人需提供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10) 《北京理工大学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1份。
上述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均要求用A4纸进行复印,不同证件分开复印;二代身份证需要将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部分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寄回家中盖章,烦请各位老师催促学生抓紧时间。
3、学院领取贷款相关材料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北京理工大学国家助学贷款新生申请表》及《北京理工大学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请各学院自行下载并打印;《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请各学院于8月26日到10#办公楼131室领取,打印件亦有效;
二、 国家助学贷款二次放款工作
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时间 工作内容
8月30日—9月30日 学生处与学院、中国银行核对学生名单
10月1日—10月15日 学生处打印代借据、放款通知单
10月下旬 组织面签
三、 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
1、8月25日新生报到时交回生源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如报到当天未交者,需在9月29日前由学院统一收齐交至学生处131室;
2、良乡校区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同学,拟于8月30日及8月31日中午在良乡校区行政楼大厅打印生源地贷款回执;如学校军训无其他特殊安排,按此办理。
3、中关村校区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同学,请于9月1日到10#办公楼131室打印回执;小学期未回校同学及研究生请于9月15日到10#办公楼131室打印回执。
4、因为涉及到与国家开发银行联网事宜,逾期未办理者须学院统一名单后预约办理。
5、申请生源地贷款二次放款同学,如需办理证明,请于8月24日上午到10#办公楼131室办理。
四、 其他注意事项
1. 请各学院广泛宣传、认真组织,9月30日以后学生工作处不再受理新增的学生贷款申请。
2. 如果个别学生的某项材料在9月30日前没有准备齐全,最迟可在10月22日前补交。
3.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中家庭人均年收入应小于4920元。
4. 《北京理工大学国家助学贷款新生申请表》中已经将家长签字的相关内容删除,该表无需家长签字。
5. 为便于贷款管理,建议2011级学生从一年级就开始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同时,申请贷款期限为4年、额度为6000元/年。部分专业学费5000元,住宿费900元,共计5900元,建议同样申请6000元/年的贷款。
6. 本人已经缴纳学费,再申请贷款的学生,其贷款获得批准后,将返还至学生本人招行银行卡。
7. 若有老生申请贷款,各项要求同上。
8. 本科已经申请过贷款,在研究生阶段想继续申请贷款的学生可以提交申请材料,学校也会将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提交银行审批,银行审批的结果将于11月另行通知。
9. 请各学院注意保护学生隐私,做好保密工作,切勿将包含学生详细信息的数据直接放在互联网上。造成信息泄露并产生严重后果的,将依照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学生请登录:http://bbs.century.bit.edu.cn/bbs查询详情。
附件:
1.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2. 《北京理工大学国家助学贷款新生申请表》
3. 《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样表)
4. 《北京理工大学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
学生工作处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