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2016年3月份毕业生党员转党组织关系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6届3月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各位2016届3月毕业生:
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流程和相关要求如下:
(一)工作流程
1、请各位毕业生党员登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平台”(http://202.204.81.106/)输入个人信息。
2、网上提交后,请等待信息楼-5016刘莉老师处进行审核,统一打印纸质版介绍信,与学位证等证件一起下发。如信息有错,可在网上更改。
重要提醒!
1.毕业离校后,党员应持介绍信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转党组织关系,如需更改,必须将原件交回。
2.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必须邮寄回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维多利亚老品牌vic3308信息教学楼2018 盛筠 收 否则今后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010-68918586。
重要提醒!
1.毕业离校后,党员应持介绍信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转党组织关系,如需更改,必须将原件交回。
2.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必须邮寄回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维多利亚老品牌vic3308信息教学楼2018 盛筠 收 否则今后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010-68918586。
(二)需要把握的几类情况
1、所有可派遣,但户档关系没有确定的,暂时不用转;
2、所有缓派的,暂时不用转;
3、户口档案放学校的,暂时不用转。
4、所有可派遣,且户档关系确定的,需转党组织关系: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该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党组织不健全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党组织;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在市、县(市)人才交流中心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该机构的流动人员党支部;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党组织。
5、除符合国家公派留学管理有关规定的外,毕业生党员不得将组织关系留存学校,务必将所有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出。
6、留校工作或在校继续深造的毕业生党员,如果仍留在本学院,不需转移组织关系,如果到校内其他单位工作或学习,也需要办理校内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7、“介绍信抬头”一栏统一问用人单位。
8、“所在党支部”统一写成“2012级本科第几党支部”或“2013级硕士某专业第几党支部”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