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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多利亚老品牌vic3308关于开展2011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6-03 阅读次数:
维多利亚老品牌vic3308关于开展2011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班级(不含毕业班)、党团支部、各级学生组织:
  为引导全体同学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共青团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努力践行胡锦涛总书记在清华大学百年校庆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提高我校学生认识社会、服务社会的综合能力,学校决定开展以“高举党的旗帜、弘扬理工精神、服务奉献社会”为主题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开展红色征程、校友走访、企业调研、志愿公益、专业延伸、社会调查等六大版块活动,引导广大青年走出校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以了解社会、服务社会为内容,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纪念建党90周年为契机,认真落实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3号)及《中共北京理工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实践的实施意见》(党发[2010]24号)精神,开展此次201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二、活动主题
  高举党的旗帜、弘扬理工精神、服务奉献社会
三、组织方式
  申报者可通过立项组建实践团队(建议每个团队3到10人)。组团方式分为学院组团、团支部组团、学生组织组团以及自由组团等。
四、工作安排
(一)宣传动员(6月3日—6月12日)
  请各班班长或班干部、广大党员学生将此项工作传达到每一个团支部和学生。在全院范围内公开招募实践团成员。
(二)立项申报(6月13日—6月19日)
  有意向的同学,组团后由实践团负责人(学生)填写项目申请表(见附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交至本年级辅导员处汇总。
(三)项目评审(6月20日—6月24日)
  学校团委将成立暑期社会实践项目评审小组,对各实践团项目申报书进行初审(初审条件见附件),并及时公布评审结果。立项经评审小组审核通过的团队将有资格参与社会实践评比表彰。
(四)培训指导(6月25日至7月1日)
  校团委邀请相关部门、学院的老师,针对资料收集、数据采样、报告撰写、企业联络、校友走访等内容开展针对性培训。
(五)实践活动开展(7月初—8月底)
  各实践团队根据时间计划安排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六)总结表彰(8月底—10月)
  实践活动结束后,各团队应认真进行总结。总结材料一般包括团队总结、团员总结、实践成果、典型照片、视频等,并将其作为评奖评优的主要依据。
五、立项要求
  以红色征程(重走我党成长的足迹)、校友走访(各地校友事迹的挖掘)、企业调研(相关专业对口企业就业创业调研)、志愿公益(志愿服务活动)、专业延伸(专业知识应用及产学研结合)、社会调查(社会热点问题分析、研究及建议)等六大版块活动为主题立项。
六、交表时间
  学院将指定1名专职团干部作为负责老师全面开展此项工作,请实践团团长于6月15日中午12时前将《2011年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和纸质版交给本年级辅导员,逾期不补。
七、相关说明
(一)支持和保障
  对于立项初审通过的实践团队,学院将提供服装、旗帜、保险等基本保障。
(二)考核评优
  学校将对优秀实践团进行表彰。评选表彰在社会实践中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取得丰硕成果、认真完成总结工作的团队,并根据前期立项、活动开展、总结报告以及申报答辩等环节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奖励。获得优秀实践团队的实践团成员,可以在成绩单中记载1个学分,并给出相应的成绩等级。

  请维多利亚老品牌vic3308广大同学们积极参与,踊跃报名(报名表见附件),深入实践,增长才干!详询本年级辅导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