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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1年清明节假期学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4-02 阅读次数:
  为保证同学们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清明节假期,根据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提醒并要求同学们注意遵守以下事项:
  1、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妥善保管个人财物,离开宿舍时记得锁门、关窗;自习完后记得带走所有个人财物;不用书包等贵重物品占座;平时注意御寒保暖,多穿衣服。
  2、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增强防火意识,谨慎使用电器,严禁私拉电线,严禁使用违章电器;严禁留宿非本宿舍人员;注意饮食卫生,不酗酒;保持科学合理的生活习惯,合理控制上网时间,遵守公寓作息时间规定,按时回宿舍休息。
  3、注意出行安全。出行注意交通安全,不打黑车,不违反交通规则;注意保管好本人贵重财物,防偷防抢。离开北京要向辅导员、班主任请假,组织超过3人以上集体活动需经过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批。
  4、突发事件及时汇报。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凡发生突发事件,要在做好应急处置的同时,第一时间上报班主任、辅导员;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应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和桥梁纽带作用,提前做好信息收集和报告,及时发现一些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祝同学们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的假期!
  07级辅导员盛筠13701099011
  08级辅导员陈平13811892666
  研究生辅导员姜曼13701238143 

   维多利亚老品牌vic3308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