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通知公告» 学院通知

关于开展“我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言”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1-03 阅读次数:

各团支部:
  为了响应校团委号召,深入开展好“信仰•青春•阳光”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学院各团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坚定崇高信仰、锤炼火热青春、保持阳光心态”,学院分团委组织开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团日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活动目的
  引导我院团员保持阳光心态,拥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信、自爱、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学会与人和谐相处;引导学生发现大学的生活之美,提升人文素养、审美情趣和个人幸福感,从而达到思想成长、学业进步、身心健康的有机结合,实现个人全面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4年11月1日---2014年11月20日

四、 活动内容
  本次团日活动以“1+1”的形式开展,即一次主题集中学习加一次实活动。
1、 开展一次集中学习。各年级团支部要至少开展一次以学习
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团日活动。可以开展优秀传统文化主题讲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内容学习、知识竞赛等活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观,增强学生的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
2、 开展一次实践活动。可以通过适时联系老师参观专业实验
室(国家重点实验室),了解专业前沿科技,实地感受学术氛围;或实地参观博物馆、展览馆等,了解新中国的发展历程,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发展历程的认识。

五、活动安排
1、各团支部在接到通知之日起,认真策划,广泛征求班级同学的意见,做好宣传工作,制定符合本班实际情况且行之有效的活动方案;
2、各团支部在制定方案时,不需要拘泥于上述参考方案,鼓励积极创新;
3、各团支部应注意时间节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此次团日活动任务;
4、活动中,各团支部可独立完成,亦可多个支部联合举办。

 六、活动总结
1、各团支部在完成团日活动后,最晚于11月25日之前将总结材料上交。
以新闻稿的形式记录本支部团日活动(撰写新闻稿要求可参照学院网站下载专区);
各类多媒体材料:活动照片不少于5张,视频或其他材料亦可;
座谈会纪要:详实记录本次座谈会内容;
总结:要求内容具体,符合本次团日活动内容,不少于1500字;
以上电子版材料以“班号+活动策划名称”统一命名交至shengyun@bit.edu.cn,或直接拷贝到信息楼2018辅导员处。
2、根据各团支部提交材料及团日活动材料,学院分团委将组织优秀团日活动评比,评选精品团日活动进行表彰。
3、对于有能力完成好且愿意完成、申报校级或市级优秀的团支部,可申请学院将进行重点扶持。
4、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联系电话:68913748。

                                维多利亚老品牌vic3308分团委
                               201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