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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明星辰学子阳光助学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9-17 阅读次数:
关于“启明星辰学子阳光助学行动”的通知
    为关爱在京就读的特困大学生,为其提供学业及生活资助,北京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与北京市学生联合会(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大学中专工作部)结合工作实际,推出“100365首善行动”,该行动将募集各类社会捐助资金,为广大学子提供帮助和支持。校团委经与主办方申请,争取到“首善行动”子项目 —— “启明星辰学子阳光助学行动”。通过该行动,将为我校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提供现金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益人标准:

    (一)符合当地民政部门及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标准。

    (二)学习成绩良好,已经取得教学计划规定全部学分。

    二、工作步骤

    1、上报要求。拟受益人填写《传递爱心  携手同行——收益人申报表》(见附件),申报表中“我的故事”及“爱心传递意愿”需另附页,相关要求见表中。以上材料电子版请于2010年9月20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bitzcc@bit.edu.cn。
     
        纸质申报表(一式两份)及学生成绩单(纸质版,加盖教学公章)以学院为单位于9月19日中午12:00前上交至中教634办公室。

    2、审核阶段。校团委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选出部分学生进行推荐。

    3、发放阶段。根据审定后受益人数和资金数额拨付经费。

    三、工作要求

    1、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不违反社会公序良俗,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各方声誉。

    2、及时上报相关资料,保证个人资料的真实、准确。

    3、配合做好项目实施的组织和宣传工作,提供相关宣传所需素材。

    注意:
    1、拟定9月26日组织现场捐助仪式,请受益学生准时参加,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2、资助工作结束后请各单位指导受益学生填写《“100365首善行动”项目受益人情况调查表》、《“100365首善行动”项目实施情况反馈表》,并按规定时间提交校团委,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3、过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