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通知公告» 学院通知

关于2009-2010学年“励志先锋”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9-01 阅读次数:

关于2009-2010学年“励志先锋”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资助体系建设,营造自立自强、励志成才、互帮互助的良好校园氛围,切实提高学生资助工作效益,结合我校70周年校庆活动,经主管校长批准同意,学生工作处决定开展2010-2011学年“励志先锋”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励志先锋”释义
“励志先锋 ”是指家庭经济困难,凭借自立自强、励志成才的拼搏精神,通过勤奋刻苦、努力奋斗,在学习、生活各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并有意于指导、帮助低年级学生共同进步的学生。
二、活动宗旨
        通过评选“励志先锋”荣誉称号和入围奖获得者并在校庆前夕举行表彰活动,宣传表彰在国家和学校资助政策帮助下成长成才的优秀大学生先进事迹,进一步在全体学生中宣传和弘扬挑战困难、积极进取、自立自强、励志成才的拼搏精神,积极营造互帮互助的良好校园氛围,鼓励并引导更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资助政策的帮助下顺利完成学业。
三、评选对象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含2010级新生。
四、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2.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3.面对困难和压力,能自强不息,奋发向上,刻苦学习,有一定创新精神和良好的社会实践能力;
4.家庭经济困难,勤俭节约,生活简朴;
5.自信、自立、自强、乐观、豁达;
6.诚实守信,乐于助人,能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7.有较为典型的自强事迹。
五、评选办法
        按照学生个人报名、学院推荐、学校统一组织评审的方式进行。评选出“励志先锋”入围学生20人,并在此20人中评选出“励志先锋”荣誉称号获得者10人,其余10人获得“励志先锋”入围奖。学校评审以答辩会的形式进行,答辩评委由学生处老师、研工部老师、校团委老师、学院辅导员老师、学生社团负责人代表组成。其中,老师10人,社团学生代表10人。答辩采取“自述+提问”的形式进行,评委依据答辩者申请材料和答辩表现进行打分,通过取平均值的形式,在答辩会现场确定“励志先锋”荣誉称号获得者名单。

六、励志先锋义务
    “励志先锋”荣誉称号获得者和入围奖获得者有指导、帮助低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义务,获奖学生与自愿加入的学生志愿者共同组成励志先锋团,利用课余时间以小组辅导交流、团体活动等形式,定期开展针对低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指导和帮助服务,为学弟学妹的学习、生活和健康成长提供指导和帮助。
七、时间安排
        请同学们于9月7日前填写报名表,上交到维多利亚老品牌vic3308学生工作办公室(中心教学楼634房间)。
八、其他
        关于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可在京工世纪论坛(
http://bbs.century.bit.edu.cn)学生资助版块参与讨论。


附:北京理工大学2009-2010学年“励志先锋”荣誉称号评选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