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13届本科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市教委、团市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意见》(京教学〔2012〕1号)的文件精神和我校《关于评选北京市本科优秀毕业生和北京理工大学本科优秀毕业生的规定》(学函〔2013〕24号),我校201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我校2013届本科毕业生可参加北京市本科优秀毕业生和北京理工大学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北京市本科优秀毕业生从北京理工大学本科优秀毕业生中择优选拔。
2、校级本科优秀毕业生比例不超过本科毕业生总人数的10%,北京市本科优秀毕业生比例不超过本科毕业生总人数的5%。
3、校级优秀毕业生要求在校期间荣获校级及以上荣誉(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优秀团员”等)不少于一次,市级优秀毕业生要求在校期间荣获校级及以上荣誉不少于两次。
4、请各位2013届本科毕业生于5月23日(周四)下午五点前将两类《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纸质版)均一式两份、教务处打印的成绩单复印件(一份)、荣誉证书复印件等材料交至七号楼103室。(注:参与市级优秀毕业生评选的同学需同时提交校级优秀毕业生申请材料)
根据市教委、团市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意见》(京教学〔2012〕1号)的文件精神和我校《关于评选北京市本科优秀毕业生和北京理工大学本科优秀毕业生的规定》(学函〔2013〕24号),我校201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我校2013届本科毕业生可参加北京市本科优秀毕业生和北京理工大学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北京市本科优秀毕业生从北京理工大学本科优秀毕业生中择优选拔。
2、校级本科优秀毕业生比例不超过本科毕业生总人数的10%,北京市本科优秀毕业生比例不超过本科毕业生总人数的5%。
3、校级优秀毕业生要求在校期间荣获校级及以上荣誉(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优秀团员”等)不少于一次,市级优秀毕业生要求在校期间荣获校级及以上荣誉不少于两次。
4、请各位2013届本科毕业生于5月23日(周四)下午五点前将两类《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纸质版)均一式两份、教务处打印的成绩单复印件(一份)、荣誉证书复印件等材料交至七号楼103室。(注:参与市级优秀毕业生评选的同学需同时提交校级优秀毕业生申请材料)
维多利亚老品牌vic3308学生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七日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