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通知公告» 学院通知

关于开展维多利亚老品牌vic3308第五届“扬光杯”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7 阅读次数: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之年,也是脱贫攻坚战的达标之年,也是北京理工大学建校80周年。

  学校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在青年学生中广泛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引导青年学生走出校园,深入社会、服务社会,接触国情社会、增强责任意识,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学校决定2020年继续开展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2020年北京理工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是我校“使命在肩 奋斗有我”暨“担复兴大任 做时代新人”主题教育活动(第三期)的要重实践环节。结合今年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着力共青团改革攻坚,竭诚服务广大团员青年成长成才、全面发展。

  二、活动主题

  时代新青年 共筑中国梦

  三、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工作组,党委宣传部、教务部、学生工作部、合作与发展部、马克思主义学院、校团委共同对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工作进行指导,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四、组织与实践形式

  暑期社会实践坚持“线上组织、线上指导、属地实践、远程协同”原则,采取“云组队”“本地组队”的组队立项方式,“线上+线下”灵活开展,通过线上直播开展“小康路上看中国”社会实践专题培训。

  实践形式包含“社会调查”“理论宣讲”“社会服务”“科研创新”“志愿公益”“参观访谈”等。

  参与社会实践的个人、团队要严格遵守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部署要求,中高风险地区学生严格落实线上实践要求。组队立项通过线上方式成立实践队,围绕同一主题,由队员在各自家乡所在地进行调研,远程在线组织讨论、凝练内容、形成成果。

  五、专题行动指南(详见附件1)

   1.奋进新时代专题行动

  2.宣传新思想专题行动

  3.决胜攻坚战专题行动

  4.同担新使命专题行动

  5.砥砺新征程专题行动

  六、申报说明

  1、每个团队至少4人组成,2019级硕士研究生、2020届毕业本学院升学读研学生及2017级本科生全体必须参加,鼓励其他年级研究生参加;

  2、对以往申报项目,鼓励继续深化实践内容;

  3、奖励及综测加分原则:本科生凡完成社会实践团队综测加1分(含新闻稿推送0.2分、成果提交0.5分、答辩0.2分、支部内经验交流及微信媒体报道0.1分);参与社会实践表现优异的研究生在评优中优先推荐,获市、校、院级奖励再相应加分;

  4、实践团保存好住宿费发票、车票等票根,实践完成后提交至维多利亚老品牌vic3308学生工作办公室。

  5、实践团选择“四、实践形式”中一种形式,切合“五、专题行动指南”中主题开展社会实践。

  七、工作安排

  1. 宣传动员(7月1日—7月10日)

  各基层团支部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面向全体同学宣传社会实践活动,做好本单位重点团队的设计。本年度首次采用社会实践系统申报及管理形式,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学院团委反馈。 

  2. 线上培训(7月1日—7月15日)

  “小康路上看中国”公开课直播暨社会实践校级培训,将于7月4日开始,作为必修课,参与社会实践学生需选择至少两门进行线上学习。培训内容详情请查看社会实践系统“培训”。直播中存在签到“二维码”,学生需通过扫描进行签到。

  学生需登录社会实践系统选择课程,并按照需求参加线上培训,完成两门必修课程。

  3. 项目申报(7月1日至7月14日)

  各实践团队要仔细研读专题行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选择适合的主题和实践内容,并及时在社会实践系统申报。

  (1)受疫情影响,本年度社会实践建议以属地为单位开展,学生可在系统中申请项目并邀请同学加入,或申请加入其它自己家乡所在地开展实践的项目进行组队,团长同意申请后成功加入队伍。

  (2)学院团干部作为院级辅导员对社会实践项目进行逐一审批,同时根据各实践团队申报内容在系统中推荐推荐5-10支重点团队。校团委将从中选择优秀项目团队培育,联合党委宣传部对重大团队进行跟踪报道,选配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进行课题指导,推荐为北京市暑期社会实践重点项目,并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3)各团队应确定一名教师作为指导老师,鼓励专职团干部、专业教师作为带队教师指导团队开展实践活动。

  (4)校团委提供联系实践地联系证明。有需要的团队可填写《实践地联系证明》(附件2),于7月10日前由团支部上交学院统一到校团委盖章后发放。

  (5)为避免重复计算,实践团队长所在书院、学院即团队所属单位,由该书院、学院完成前期立项、中期实践和后期总结工作。

  4. 物资准备(7月16日—7月20日)

  校团委为立项团队购买保险,配备社会实践旗帜、80周年校庆专属服装,各参与学生和随队教师需在登录系统时提供相应身份信息。

  5. 开展实践(7月20日—8月26日)

  各实践团队按计划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以团队为单位填写实践手册(附件3),在社会实践系统发布实践故事,作为推优材料参考。

  6. 总结交流(9月1日—9月15日)

  实践活动结束后,各团队应认真进行总结,统计实践成果和数据,提交相关材料,总结材料学生可通过系统进行上传,并完成统一下载。开展学院线上内部交流,材料上交具体要求见《总结展示说明》(附件4)。

  7.评比表彰(9月20日—10月15日)

  针对各实践团项目成果进行评比,具体办法见《评奖办法》(附件5)。学院填写《优秀团队及成果推荐表》(附件6),上报推荐团队和成果信息,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经过专家评审、总结答辩、展示投票等环节后确定获奖团队和成果。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动员

  开展实践要符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各基层团委要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全局高度出发,将社会实践作为学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有效抓手,作为推进实践育人的有效平台,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特别是支部建设的有力抓手,充分调动学生特别是研究生的积极性,发挥青年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2.精心组织,加强指导

  各基层团委要按照“一院一品牌”的原则,依托学科实力和专业特色确定本书院、学院社会实践的指导方向,总结提炼实践育人品牌。社会实践团队按照“一团一主题”的原则,围绕学校确定的专题,书院、学院确定的方向选题立项。专职团干部按照“一人一重点”的原则,至少担任一个重点团队的指导教师,培育具有国家级、省部级竞争力的社会实践团队。对指导效果突出的专职团干部进行表彰,并推荐申报上级荣誉奖励。积极争取专业教师参与指导社会实践工作。

  3.强化宣传,记录足迹

  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运用新媒体技术手段,实时更新各地区活动开展情况;要及时掌握网络舆情,把握青年学生思想导向,做好思想引领工作;各实践团队关注社会实践平台故事栏目,随时更新宣传团队动向和趣事。

  4. 健全机制,确保安全

  所有团队均需填写《队员个人责任书》(附件8),各基层团委指定一名专职团干部担任“安全管理联络员”。实践期间,实践团团长应通过社会实践系统中“故事”环节落实“每日一报”,遇到突发情况要及时与安全管理联络员取得联系。安全管理联络员实施安全问题“零报告”制度,每天一次通过微信群向社会实践办公室报送本单位所有团队安全情况。

  5.线上申报、管理,加强沟通

  社会实践系统使用详情详见附件9、附件10。校团委社会实践指导教师为校级管理员,各书院、学院团委书记、辅导员为院系管理员。因系统处于开发测试阶段,学生有使用问题可及时与院系管理员联系反馈,由院系管理员反馈至校级管理员进行统一调试。系统登录地址:pc端http://bit-admin.univteam.com/account/login;手机端:http://bit.univteam.com/?pageLogin

  联 系 人:韩笑 李永瑞 郭倩玉 肖登宇 张振坤

  联系电话:68914740 

  电子邮箱:bitgdfentuanwei@163.com

  共青团维多利亚老品牌vic3308委员会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