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社会捐助奖学金的通知
一、评选范围
各类社会捐助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北京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
二、评选项目
本次评选以下2项校级奖学金:
详情请参见附件1《2018-2019学年北京理工大学社会捐助奖学金评选表》及相关奖学金评选说明。
三、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成绩优秀,在2018-2019学年无不及格科目;
5、成绩优良率、排名要求其他申请条件请参见附件1《2018-2019学年北京理工大学社会捐助奖学金评选表》,各书院、学院名额分配见附件2《2018-2019学年社会捐助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四、评审流程
1、学生申请。根据各项奖学金申请条件,学生个人向所在书院、学院提出申请;申请学生提交以下纸质版材料:
(1)奖学金申请表(本科生:一式两份,研究生:一式三份);
(2)2018-2019学年学习成绩单(一式一份),加盖教学专用章(原件、复印件均可);
(3)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主要指各类荣誉及获奖证书,专利、科研项目、论文发表情况等证明材料)。
申请学生向书院、学院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并由书院、学院统一汇总:
(1)学生向书院、学院提交《2018-2019学年社会捐助奖学金获得学生信息汇总表》,名字以“【XX书院/学院】学生姓名—XXX奖学金学生信息汇总表”命名;书院、学院汇总后信息汇总表以“【XX书院/学院】2018-2019学年社会捐助奖学金获得学生信息汇总表”命名。
(2)学生向书院、学院提交《北京理工大学2018-2019学年社会捐助奖学金候选人简介模板》,名字以“【XX书院/学院】学生姓名—XXX奖学金候选人简介”命名;书院、学院按照每项奖学金汇总简介模板并以“【XX书院/学院】2018-2019学年社会捐助奖学金候选人简介”命名。
(3)学生向书院、学院提交的奖学金申请表,名字以“【XX书院/学院】学生姓名—XXX奖学金申请表”命名;书院、学院汇总后文件夹以“【XX书院/学院】XXX奖学金学生电子版申请表”命名。
2、书院、学院初评
(1)迪文奖学金和华为奖学金为差额评选,其他奖学金为等额评选。
(2)SMC奖学金评审采取评选制和等额推荐制相结合的方式,评选制的候选人由学生本人申请,书院、学院初评后报送至学生事务中心;等额推荐制的本科生候选人由书院、学院辅导员、班主任等进行推荐,研究生候选人由导师、实验室进行推荐,推荐制候选人不需经书院、学院评审,直接由书院、学院汇总报送至学生事务中心。推荐制的候选人还需提交对学生的推荐说明及评价并推荐人签字;具体等额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2《2018-2019学年社会捐助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3)各书院、学院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评审,并在报送评审名单及有关推荐材料之前,将评审名单进行公示,以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3、学校评审
等额奖学金评审工作由书院、学院完成;差额奖学金由书院、学院推荐后,由学生资助中心组织差额评审。
4、公示及报送
(1)学校评审、整理及汇总后,公示5天,如在公示期间收到举报、投诉或者申诉情况,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各项奖学金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将获奖名单报送相关部门和设奖单位。
五、各项奖助学金填报要求
1、《SMC奖学金申请表》封面字体大小华文中宋小二,正文中“申请人主要事迹”一栏字体大小为宋体五号,其余正文字体大小宋体小四,请根据申请人在读性质选择表格填写,并保持填写后表格整体格式没有改动;A4纸打印,封面单面打印,正文双面打印,备注不打印。
2、《迪文奖学金申请表》请按照附件中的填报说明填写具体内容,封面字体大小为宋体小三,正文中“申请人主要事迹”一栏字体大小为宋体五号,其余正文填表字体大小为宋体小四,请保持填写后表格整体格式没有改动;A4纸打印,封面单面打印,正文双面打印,填报说明不打印。
3、《2018-2019学年社会捐助奖学金候选学生信息汇总表》共有二个子表:《2018-2019学年奖学金(等额)汇总表》、《2018-2019学年奖学金(差额)汇总表》,请各相关书院、学院按照示例填写,填写后请删除多余示例、说明。每个书院、学院请按照本书院、学院申请的奖学金种类,每项奖学金汇总一份此表格,同时写明书院、学院填表联系人。
4、《北京理工大学2018-2019学年社会捐助类奖学金候选人简介模板》请按照批注提示填写表格,不要改变表格宽度,注意区分本科生和研究生模板格式不同,填写后请删除批注。书院、学院按照本书院、学院申请的奖学金种类,每项奖学金汇总一份此表格。
六、填表注意事项
1、各类奖学金申请表学生填写内容必须在计算机上完成,并用A4纸封面单面打印,正文双面打印,奖学金申请表均一式两份。书院、学院在打印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申请表要求规范整洁美观,不得擅自修改表格格式;因奖学金评定时间有限,并且奖学金申请表作为荣誉存入个人档案,申请者务必重视,如有申请表格式有误、不符合要求的将无条件退回。
2、成绩、排名、优良率、学习情况等重要数据不可涂改,请仔细填写。
3、“学习情况”或“学习成绩”一栏中,“及格门数”是指大于等于60分且小于70分的课程数目,不是大于等于60分的所有科目;学习成绩“中”为70-80分(含70分),“良”为80-90分(含80分),“优”为90-100分(含90分)。
4、申请者成绩、论文(已发表在刊论文)、专利(已授权专利,受理的不算)及获奖项目的有效时间限定为上一学年(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
5、研究生候选者须提供导师对其学术论文或报告、研究成果的鉴定意见及有关论文书目等。本科生、研究生提供的成绩单的须加盖书院、学院教学专用章或教务处章。
6、论文发表要求明确第几作者、三大检索收录情况、影响因子,并附上论文发表封面及首页内容。
7、获奖项目名称需注明获奖时间(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和举办单位。
8、学生申请签名栏请手写,不要打印。
9、申请SMC奖学金的本科生必须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需经过困难学生等级认定。
七、各类奖学金兼得关系
1、国家奖学金(本科生)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与社会捐助类奖学金不能兼得。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之间不兼得。
2、国家奖学金(研究生)与社会捐助类奖学金不能兼得。
3、政府部门类奖学金可与其他类奖学金兼得。政府部门类奖学金是由国家部委或其他单位出资设立的,奖学金评定及管理权限基本不在本校的奖学金,如中国政府奖学金、孔子学院奖学金、国防科技奖学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工信创新奖学金等.
4、徐特立奖学金是学校最高奖学金,一个学制之内只能申请一次。可以在同一年度与其他各类奖学金兼得。
5、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是普奖性质,是评定本科生其他奖学金及荣誉的基础,与其他类奖学金可兼得。
6、社会捐助类奖学金每人每年仅能获得一项,不能兼得多种社会捐助类奖学金。
7、院级奖学金由各设奖书院、学院(部门)自行规定。
八、特别注意:
1、申请材料纸质版交到信教2018办公室各自辅导员处。电子版附件打包后发送至bitgdry@163.com。
2、研究生材料是一式三份
3、材料提交截止时间:11月6日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