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部分社会捐助类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及同学:
现开展2019-2020学年部分社会捐助类助学金的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助学金参评要求:
1、参评范围:
北京理工大学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19-2020学年已认定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学生申请时间及审核时间:
序号 | 助学金名称 | 资助对象 | 学生申请截止时间 | 辅导员、学院审核截止时间 |
1 | 慈慧春华秋实助学金 | 家庭经济困难大一新生 | 2019年10月11日 | 2019年10月12日 |
2 | 新长城助学金 | 家庭经济困难大一新生 | 2019年10月11日 | 2019年10月12日 |
3 | CASC助学金 | 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研究生 | 2019年10月15日 | 2019年10月18日 |
4 | 国典传承助学金 | 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大二以上,包含大二学生)、研究生 | 2019年10月15日 | 2019年10月18日 |
5 | 万集科技助学金 | 大一、大二困难学生 | 2019年10月15日 | 2019年10月18日 |
3、助学金兼得关系:按照学校政策,2017级、2018级、2019级学生国家助学金和社会捐助类助学金可以兼得,社会捐助类助学金互相不可兼得,即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仍可获得、且仅能获得一项社会捐助类助学金; 2016级学生国家助学金和社会捐助类助学金不可兼得。 CASC助学金和CASC奖学金不可兼得。
二、名额分配及金额
根据捐助方要求以及各书院、学院困难生人数,进行各项助学金名额分配;具体名额分配参见附件1。
三、助学金线上申报流程
1.请自愿申请社会捐助助学金的同学,在助学金申请时间段,通过学生综合数据平台填写助学金申请表,具体申请流程可参考附件3。
2、请辅导员、院系学工办主任在审核时间截止前,通过学生综合数据平台http://stu.bit.edu.cn后台完成辅导员审核、学院审核。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4。
3、学生事务中心整理学院、书院审核通过社会捐助助学金学生名单,并将本学年社会捐助助学金受助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报捐资方进行最终审核;如捐资方有调整,将及时通知学生本人及学院。最终受助结果由学生事务中心通过学校企业号“点对点”信息通知学生本人,敬请关注。
4、请社会捐助受助学生按照“点对点”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纸质版材料,材料交至学生事务中心事务大厅,办公地点:良乡校区行政楼104,中关村校区浴室南侧小白楼一层103,大厅开放时间8:00-20:00。
四、各项助学金学生需要提交纸质版材料说明
1、慈慧春华秋实助学金:上海慈慧公益基金会根据学院推荐名单安排助学金面试,通过面试的学生,在上海慈慧公益基金会APP里提交个人信息。
2、新长城自强助学金:《新长城自强助学金申请表》、《新长城自强助学金申请书》:
(1)请同学们在学生综合数据平台打印本人填写的《新长城自强助学金申请表》,在“本人签字”处手写签名。院系意见及后面栏目勿填写盖章,双面打印一式一份,打印方法参考附件3。
(2)打印新长城自强助学金申请书用纸,打印后手写(介绍家庭情况、申请理由、对新长城的理解及自己的人生理想),一式一份。
3、CASC助学金:在学生综合数据平台打印本人填写的《CASC助学金申请表》,在“申请人签字”处手写签名。班级意见及后面栏目勿填写盖章,双面打印一式一份,打印方法参考附件3。
4、国典传承助学金:国典传承助学金申请表、2018-2019学年成绩单(一式一份,盖教学专用章),研究生还需提供发表论文的目录及复印件。在学生综合数据平台打印本人填写的《国典传承助学金申请表》,在“申请人签字”处手写签名。学院意见及后面不用填写、不用盖章,双面打印一式一份,打印方法参考附件3。
5、万集科技助学金:万集科技助学金申请表、2018-2019学年成绩单一式一份,并盖教学专用章。在学生综合数据平台打印本人填写的《万集科技助学金申请表》,在“申请人签字”处手写签名。学院意见及后面不用填写、不用盖章,双面打印一式一份,打印方法参考附件3。
五、其他事宜
请同学们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社会捐助类助学金申请。烦请各位班主任、辅导员转发通知并做好动员工作。
咨询电话:010-81384115,联系老师:付老师。
附件1:2019-2020学年社会捐助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2:新长城自强助学金申请书(专用纸张)
附件3:助学金线上申请流程说明(参考)
附件4:助学金线上审核流程说明(参考)
学生事务中心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