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8—2019年度共青团系统“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团委、校级学生组织:
为进一步强化青年榜样的带动示范作用,激发团员青年的主动性创造性,提升基层团组织活力,传递爱国奋斗、求学报国的主旋律正能量,带领全校团员青年以更加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实际行动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五四运动100周年,校团委决定全面启动2018—2019年度共青团系统“五四”评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要求
1.参评个人须为北京理工大学团员(青春榜样除外)。
2. 2018年3月至2019年3月期间受到校级记过(含)以上处分的个人不能参评任何个人项目,所在集体不能参评任何集体项目。
3.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和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有不及格科目的学生原则上不能参评任何个人项目;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和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累计不及格超过10人次的学生团支部原则上不能参评任何集体项目。
二、评选项目设置及名额分配
1.等额评选项目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支部
2.差额评选项目
主题教育活动特色项目、青春榜样、优秀社团、“雷锋”团队、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优秀新媒体平台
详见《评优项目说明》(附件1)、《名额分配表》(附件2)。
三、工作安排
1. 3月25日—4月10日
各基层团委启动本次评优宣传动员和院级评选、申报工作,并进行为期2天的公示。
2. 4月10日—4月20日
校团委组织材料审核,完成所有集体和个人项目的评选,并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3. 5月上旬
校团委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四、材料提交
(一)提交时间:4月3日中午12:00前
(二)提交电子版材料bitgdry@163.com,邮件主题和申报表命名格式:201X级本科/硕士/博士+姓名+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支部/优秀社团/雷锋团队/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其余材料命名格式:姓名+材料名称:
(1)等额评选项目:各类奖项申报表
(2)差额评选项目:①各类奖项申报表;②个人项目——不少于1000字的文字材料1份、1280×960像素的生活照1张、其他支撑材料;③集体项目——2000字以内的文字材料1份、1280×960像素的照片3张、其他支撑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团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主持评优工作,要组织专人审查所提交材料是否符合申报要求,确保各项信息的真实性。
(二)规范工作流程。各基层团委须在本单位范围内组织评选,
召开全委会确定拟报送名单,征求所在基层党委意见后报送校团委。
(三)结合团员评议工作进行推优。各基层团委要积极营造氛围,指导各团支部应结合民主评议大会评议结果进行推优,校级学生组织应召开民主评议大会对个人奖项候选人进行民主评议。
(四)评选工作要突出优秀。强调先进集体和个人的示范性和典型性,坚持宁缺毋滥。
附件1:评优项目说明
附件2:名额分配表
附件3:评优项目汇总表
附件4:各项评优项目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