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18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本科生、研究生)
各位同学:
我校2018年优秀毕业生(本科生、研究生)评选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北京理工大学关于评选优秀毕业生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本科生、研究生: 1、北京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2、北京市优秀毕业生;
二、评选范围
我校2018届夏季预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院双证预毕业名单中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均可参加评选。
三、评选要求:
1、优秀毕业生必须具备思想政治素质高、学习成绩优良率高等基本条件,详细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请参考《北京理工大学关于评选优秀毕业生的规定》。北京市优秀毕业生要求符合北京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且在校期间荣获校级荣誉称号一次以上。
2、根据我校2018届毕业生的实际情况,校级优秀毕业本科生、研究生的比例分别为本科毕业生、研究生毕业人数的10%,北京市优秀毕业生分别为本科毕业生、研究生毕业人数的5%,北京市优秀毕业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择优选拔,即市级优秀毕业生同时也是校级优秀毕业生,占本学院分配的校级毕业生名额。本科生名额分配请参看附件1,研究生校级、市级优秀毕业生名额请各学院根据2018届预毕业研究生(全日制、非定向、双证预毕业研究生)总数的10%、5%自行确定上报(请以各学院报研究生院2018届夏季预毕业名单为准,汇总表请备注确定基数,学工处上报前将与研究生院最终核实,如有不能如期毕业的学生将取消该学生评选资格,名额作废)。
3、各学院自行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和北京市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本科生、研究生),并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选择合适的范围如学院网站或学院公告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注意保护学生个人信息),请各学院做好评选结果的解释工作,学工处将汇总整理各学院提交的材料,报学校办公室呈校长办公会审议,不再进行公示。
4、请仔细核对登记表与汇总表的相关信息(姓名、学号、专业等),以免影响后期证书制作。
5、各学院提交名单后,不得更换候选学生名单。
6、请于5月9日下午12:00前,本科生、研究生分别提交下列材料:
A.纸质版材料(交至本年级辅导员处):
需提交的材料:评选北京市级优秀毕业生,需提交校级、市级登记表(附件3、附件4)各一份
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提交校级登记表(附件4)一份
B.电子版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itgdry@163.com,邮件主题:2018校级/市级优秀毕业生+本科生/研究生+姓名)
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2018年优秀毕业生登记汇总表》(附件2)
填写要求:
(1)登记表可以登录北理在线填写、打印(在线填表试运行,学生可在线填表),也可以下载附件3、附件4打印,两种填报方式均可;
(2)以上纸质版材料涉及个人信息的部分均需打印,手写无效;
(3)登记表打印到一面A4纸上,导师、班主任意见齐全。
附件:
1、2018届本科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2、2018年优秀毕业生登记汇总表
3、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4、北京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5、在线填表操作流程
6、北京理工大学关于评选优秀毕业生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