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10-2011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宿舍的通知
各班级:
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激励广大学生积极进取、勤奋努力、争先创优,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在全校范围内树立榜样群体,进一步推动我校校风、学风建设,学校将组织开展2010—2011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宿舍的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原则:
各项奖励的评审要遵循“民主、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评选范围:
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及班级。2011级新生及班级不在此次评选范围之内。
三、评选条件:
各项奖励的评选工作原则上按照《学生手册》中《北京理工大学关于评选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规定》及《北京理工大学关于开展争创优良学风班活动的实施意见》进行;优良学风宿舍评选条件见附件1。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不可兼获;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不可兼获。
四、评选要求:
1、学院要坚持“民主、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宁缺毋滥,严格把握评选标准,按照自下而上的评选程序,采取一切适当措施鼓励学生全员参与,广泛听取学生意见,全面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和集体情况,将优秀学生和先进集体评选出来,并要以此次评优工作为契机,促进本学院的学风建设。
2、优秀学生比例为学生总数的10%,其中1%为优秀学生标兵,9%为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比例为学生总数的2%;
先进班集体应同时具备优良学风班条件;
在优良学风宿舍的评比中,搬迁中关村校区的2009级学生宿舍,按之前所在良乡校区宿舍参加评比。
3、先进班集体的评选为差额评选。学生工作部将组织召开评审会对参选班级进行评比。
学校总参评班级数中前25个班级为最终的先进班集体,其余班级为优良学风班。
4、学校将对各学院推荐上报的各项获奖单位和人选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和要求的班集体、宿舍和学生个人,学生工作部将缩减该学院获奖名额,不再补报或调换。
五、评选办法
1、本次评优按照学工处要求进行评比。
2、此次个人评选不用提交申请表。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标兵,按学生学习成绩、科技创新能力;优秀学生干部按学生工作实践情况,由各班班长支书提名候选人后召开班长支书组成的初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评审。然后由学院评审委员会确定最终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名单。
3、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宿舍需提交报名申请表和申请材料,(表格见附件2:相关表格),请于11月25日下午17:00前提交到各自辅导员处。
六、名额分配
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激励广大学生积极进取、勤奋努力、争先创优,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在全校范围内树立榜样群体,进一步推动我校校风、学风建设,学校将组织开展2010—2011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宿舍的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原则:
各项奖励的评审要遵循“民主、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评选范围:
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及班级。2011级新生及班级不在此次评选范围之内。
三、评选条件:
各项奖励的评选工作原则上按照《学生手册》中《北京理工大学关于评选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规定》及《北京理工大学关于开展争创优良学风班活动的实施意见》进行;优良学风宿舍评选条件见附件1。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不可兼获;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不可兼获。
四、评选要求:
1、学院要坚持“民主、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宁缺毋滥,严格把握评选标准,按照自下而上的评选程序,采取一切适当措施鼓励学生全员参与,广泛听取学生意见,全面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和集体情况,将优秀学生和先进集体评选出来,并要以此次评优工作为契机,促进本学院的学风建设。
2、优秀学生比例为学生总数的10%,其中1%为优秀学生标兵,9%为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比例为学生总数的2%;
先进班集体应同时具备优良学风班条件;
在优良学风宿舍的评比中,搬迁中关村校区的2009级学生宿舍,按之前所在良乡校区宿舍参加评比。
3、先进班集体的评选为差额评选。学生工作部将组织召开评审会对参选班级进行评比。
学校总参评班级数中前25个班级为最终的先进班集体,其余班级为优良学风班。
4、学校将对各学院推荐上报的各项获奖单位和人选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和要求的班集体、宿舍和学生个人,学生工作部将缩减该学院获奖名额,不再补报或调换。
五、评选办法
1、本次评优按照学工处要求进行评比。
2、此次个人评选不用提交申请表。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标兵,按学生学习成绩、科技创新能力;优秀学生干部按学生工作实践情况,由各班班长支书提名候选人后召开班长支书组成的初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评审。然后由学院评审委员会确定最终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名单。
3、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宿舍需提交报名申请表和申请材料,(表格见附件2:相关表格),请于11月25日下午17:00前提交到各自辅导员处。
六、名额分配
年级 |
本科人数 |
比例 |
优秀学生标兵 |
优秀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 |
优良学风班 |
优良学风宿舍 |
08级 |
160 |
43% |
2 |
14 |
3 |
1 |
2 |
09级 |
207 |
57% |
2 |
19 |
4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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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17日
附件1:优良学风宿舍评选条件
附件2:相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