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2年维多利亚老品牌vic3308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强新时代北京高校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和2022年学校工作会精神,以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为主线,引导青年大学生走进社会、深入基层,了解国情民情,淬炼意志品质,增强实干本领,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起强大青春力量。
二、活动主题
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
三、参与对象
面向维多利亚老品牌vic3308全体本科生(包含本校上研学生)、研究生。原则上2021级硕士研究生和全体本科生均须参加,其他年级研究生鼓励参加。
四、实践形式
本着“返回家乡、就地就近”原则,暑期社会实践采取“云组队”“本地组队”的组队立项方式,选择同一专题行动,围绕同一主题,在认真遵守实践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基础上,由队员在各自家乡所在地,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按照“走访调研”“参观访谈”“学习宣讲”“志愿服务”“实习锻炼”“创新创业”等形式,灵活开展实践活动,远程在线组织讨论、凝练内容、形成成果。
鼓励各实践项目以线上形式开展实践活动。如需开展线下实践活动的,要求学生立足属地,建议在当前所在地县(市、区)开展有关活动(须为低风险地区),原则上不允许产生跨省流动。若当前所在地及附近区域出现中、高风险,应立即停止线下活动。要密切关注实践地天气变化和自然地质条件,做好突发情况的应对预案与处置。
五、专题行动指南
为更好引导青年学生选择合适主题开展实践,不断丰富社会实践内涵,提升实践育人成效,2022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继续拟定了专题行动指南,包含“学习新思想”“服务新战略”“振兴新农村”“助力新经济”“志愿新青年”五大专题(详见附件1),作为实践项目选题参考。
六、工作安排
1. 宣传动员
学院团委面向各级学生组织和全体同学宣传社会实践活动,进行重点团队报名招募。请有意愿申报重点团队的同学/团队,在6月22日前将“百支重点实践团”项目立项书(附件2)及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gdshsj2022@163.com邮箱,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文本评审,并公布院级重点团队名单。
2. 开展培训(6月21日—6月28日)
社会实践校级培训的课程将于6月20日开始。作为必修课,参与社会实践学生需选择至少3门进行线上学习,实践团负责人按照要求完成至少4个学时的线上培训。
3. 项目申报(6月28日前)
各实践团队仔细研读专题行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选择适合的主题,及时在社会实践系统进行立项申报。
(1)参加本次实践的学生必须是2022年9月之前在校学生(毕业生已确定在本校升学的,可参加实践)。每个团队至少由6人组成。申报项目数原则上不少于团支部总数。鼓励依托班级、支部、课题组、实验室组建专题化的实践团队。
(2)本年度社会实践以属地为单位开展,学生可在系统中申请项目并邀请同学加入,或申请加入其它自己家乡所在地开展实践的项目进行组队,经团队负责人同意申请后成功加入队伍。
(3)项目申报采取团队负责人制,由负责人在社会实践系统中申请项目并完成人员组队。实践团队以“主标题——副标题”的形式命名,主标题体现实践特色,副标题体现实践信息。如“实践绘就青春梦想——XX学院XXX赴XX地社会实践”的形式命名。各团队需确定一名教师作为指导教师,鼓励专职团干部、思政课教师、专业教师担任团队指导教师并指导团队开展高质量的实践活动。
(4)鼓励各位同学结合“挑战杯”“互联网+”等全国重要双创赛事的参赛项目,围绕实践活动主题,开展实践项目,形成有沉淀、有积累、有深度的调研成果,切实为实践地解决重难点问题,打造一批特色鲜明、成效明显的社会实践品牌项目。
为了支持重点团队在全校实践团队中发挥带头表率作用,力争获取高质量成果并在国家级、省级的评比中斩获荣誉,今年首次采取项目答辩方式(答辩时间另行通知),从重点团队中择优培育,额外给予培育经费支持(具体额度根据实践团队实际情况及答辩成绩确定)。
(5)学院团委提供实践地联系证明。有需要的团队可填写《实践地联系证明》(附件4),6月20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交到维多利亚老品牌vic3308学生工作办公室黄颖处(光电楼219),或将填写好的电子版文件(PDF电子版)发送至学院社会实践邮箱gdshsj2022@163.com。
4. 物资发放(7月上旬)
校团委为立项团队配备实践服装和购买保险,各参与学生和指导教师需在登录系统时提供相应身份信息。物资具体发放方式等事项,将另行通知。
5. 开展实践(7月上旬—8月下旬)
各团队按计划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在社会实践系统发布实践故事,作为推优材料参考。
6. 总结交流(9月份)
实践活动结束后,各团队认真凝练实践成果,提交相关材料,学院将开展总结交流,具体要求见《总结展示说明》(附件5)。
7.评比表彰(10月份)
针对实践团项目成果进行评比,具体办法见《评奖办法》(附件6)。学校将对获奖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团队开展实践要符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要将社会实践工作作为实践育人的重要抓手,强化政治引领,明确目标定位,严格过程管理,加强资源统筹。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突出大学生社会实践“青年服务国家”品牌内涵,把握“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活动主线,动员广大师生通过科技为民、公益支教、走访调研、志愿服务等形式,践行“青年服务国家”的重大责任和初心使命。
2.突出特色,注重实效
社会实践团队按照“一团一主题”的原则,围绕学校专题确定立项选题,鼓励各实践团联系辅导员、专任课教师、思政课教师等老师作为指导老师,共同培育具有国家级、省部级竞争力的社会实践团队。
3.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各实践团通过创新工作方式,利用好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对社会实践各阶段进行宣传和互动。各团队准确报道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随时更新宣传团队动向和趣事。学院团委将积极提供宣传渠道(微信公众平台:BIT光电人),为各实践团做好宣传报道工作保障。
4. 健全机制,确保安全
所有团队需填写《队员个人责任书》(附件7),实践期间,实践团团长应向学院落实“每日一报”,遇到突发情况及时与学院联系人取得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 黄颖 穆峰 68918797
电子邮箱:gdshsj2022@163.com
共青团维多利亚老品牌vic3308委员会
2022年6月20日